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2020年春季入学)招生简章
日期:2019-09-23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455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江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专业建设等实际情况,选取社会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紧缺专业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费(元/学年)
学制(年)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0
5300
3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300
3
3
应用化工技术
5300
3
4
建筑工程技术
5300
3
5
会计
4700
3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9年10月8日-14日,报名网址为https://szbm.njcit.cn/,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选择填报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一个服从志愿专业。学校现场确认10月15日-20日之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该时间段到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行知楼249)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将由省教育厅提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10月31日,考试地点为南通职业大学主教学楼(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我校招生网公布为准)。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获得的各种职业技能证书和获奖证书,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依据为考生目前从事的职业与所报考专业的相似程度,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体检要求
体检时间为11月1日-10日,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标准的要求。
六、录取规则
录取时间为11月15日-20日,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省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及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录取名单的公示及公布时间为11月下旬。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委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授课形式
根据各专业教学要求,由相应学院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符合各专业的授课形式,采取全日制教学或采用分阶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学校实行学分制与弹性学制,采用企业与学校、线上与线下交替学习模式,面向企业立足岗位定制个性化课程,对企业人员以往学习成果进行学分认定与抵充。
八、学籍管理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的学业年限可适当放宽,不低于3年。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
九、学费标准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工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300元/学年/生;会计等文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4700元/学年/生。
资助与奖励政策:学校对社招学生实行专项奖助,在学生按规定标准缴齐学费的前提下,学校按学生缴纳学费的50%给予奖助。
十、办学层次及毕业证书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如实记录学习经历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